(会计、财管、审计、战略、经济法、税法)
岗位职责 1.负责CPA会计、财管、审计、战略、经济法、税法其中一科或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课程的讲授等工作; 2.负责教授课程所需讲义、配套试卷、图书等的编写和研发; 3.承担教授课程方向教学课题的研究,着力进行教授课程命题趋势、解题技巧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的研究。
任职资格 1.本科及以上学历,财会类/法律类/审计类等相关专业, 2.语言表达能力强,具备较强学习和创新能力; 3.热爱教师职业,责任心强,知识丰富,对工作充满热情; 4.良好的道德修养,认同中公教育企业文化; 5.精力充沛,接受出差授课任务; 6.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,或近两年注会考试中会计成绩优异者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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