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1、负责初高中阶段的语文教学工作; 2、定期与家长进行教学沟通; 3、 参与部门和学校的教学研讨活动,积极配合本部门其他行政工作。任职资格1. 功底扎实,普通话标准,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; 2. 有相关家教或授课经验优先考虑; 3. 性格活泼,具有亲和力、责任心和创造力,善于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吸引学员的注意力; 4.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,执行力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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