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在国家相关审计法规的指导下,依据公司及部门要求,主导或参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、专项审计及其他管理审计工作:
1.审计项目:主导/参与实施以下类型审计项目,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底稿/小结。①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工作;②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问题和重大工程的管理审计和专项审计(含境外专项审计、募集资金专项审计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检查等); ③对公司和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收支审计等。
2.内控评价:①指导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具体实施工作,主导或参与对子公司监督评价项目,编制内控评价报告,确保按国家相关内控评价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实施自评与披露;
②定期跟踪监督内控整改完成情况及整改成效,完成整改报告;③不定期开展内控整改回头看。
3.投资后评价:参与投资后评价项目,协助出具评价报告,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。
4.协同工作、部门公共事务及其他:①根据集团和审计署要求做好各项审计配合工作;②按要求完成部门周报管理、制度会审、审计之窗宣传、审计论文等部门公共事务;③配合完成其他领导交办事项。
任职要求:
1.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会计、审计、财务管理、经济等相关专业。
2.职业资格:具有初级会计或审计职称者优先考虑。
3.专业知识:通晓审计、内控、会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。
4.技能要求:具备独立发现审计线索、收集证据、审查及分析的能力。
5.软件应用:熟练应用PPT、EXCEL、ERP及其他办公软件。
6.综合素质: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、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、持续学习与解决问题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