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 1. 从事初高中语文的教学工作、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授课; 2. 课前认真备课,参加定期教研培训,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教学技能; 3. 按时上课,进行良好的控班和课堂管理; 4. 课后反思课程,改进课程,维护学员与家长的关系,进行有效的家校沟通; 任职资格 1. 本科学历,专业不限;有初高中语文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; 2. 普通话标准,无口音;声音传递清晰,有节奏感和说服力;能准确运用肢体语言表达相关内容; 3. 语言表达能力出色,条理清晰,逻辑思维能力强;有亲和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; 4. 服务意识强;抗压能力强。 工作地址: 新东方上海学校优能教学中心(就近分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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